根据《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责任划分的时限如下:
1. 轻微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
2. 一般事故需在15日内完成;
3. 重大和特大事故则需在20日内定责。如遇复杂情况,经上级批准可相应延长5、15或20天的处理时间。 在责任认定完成后,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您有权请求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尽快明确各方责任。
对于责任认定书,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文书15日内向上级申请复核,相关决定者需在30天内给出维持、修改或撤销的决定。 在办理交通事故证明时,通常不需要双方同时在场。因为交警作为法律执行者,其出具的证明在当事人同意并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双方同时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