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摩托车临时牌照的新规定:
临时牌照是准予机动车临时上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
临时牌照的法律效应和正式牌照一样,在取得正式牌照后临时号牌即作废。 首先,我们需要在正规的产商经销商处购买机动车,然后会得到相关的购车证件,如本次购置的为进口车,会得到(货物进口证明书,进口车辆随车检验单,机动车购置发票),这是我们后面办理临时牌照所需要的有关证件。
购买完车后,我们需要上保险,本次购车地点为市,我们选择中国人寿保险(不同省市要咨询当地的保险公司,看在摩托车保险上的政策是什么样的)。
现在我们所需手续就齐全了,我们就要到核发临时牌照的各个交通支队车辆管理站去办理临时牌照了。(可在当地的交通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地址) 我们需要携带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机动车销售发票,货物进口证明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购买人身份证,并各复印一份(需提交存档使用)。
在临时牌照正面最上方明确提示,正确悬挂的位置以及未悬挂的处罚办法,按照无照驾驶处罚(200元罚款并记12分),还要注意的是临时牌照的有效期,在最下方有明确标识。
临时牌照只有在有效期内才有效,否则为无牌驾驶。行政区域内的号牌有效期为7-15天,如果因为牌照制作周期的问题导致无法下发正式牌照的话,是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临时牌照的,本地临牌共可以办理3次。 拿到临时牌照要及时悬挂,摩托车是一张临时牌照,要悬挂在车辆尾部牌照架位置,好了可以合法上路了!
从上文可知,临时号牌必须在办理了交强险后才能够办理,无论是商业险还是交强险都与其正式挂钩。如果在使用临时牌照期间出险了,保险公司同样也会进行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业保险在此期间没有生效,出现事故只能享受到交强险理赔范围内的金额,超额的部分是无法得到赔偿的。如需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前往进行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