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7条款,当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满12分时,需在15日内到驾驶证签发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处理,并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经过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将在20日内安排科目一考试,允许在发证地或违规行为发生地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驾驶人需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15日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教育,并遵守严格的考勤制度。
若出现代人学习、扰乱课堂、无故缺席等情况,将被取消驾驶证的使用资格。教育结束后,驾驶员需参加满分教育考试,考试包含100题,时限45分钟,90分以上为合格。若不及格,需再次参加,通过后方可恢复驾驶资格。
满分教育课程安排在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5:30至17:30,师资团队包括警察和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此外,通过教育的驾驶员将被安排参与道路交通指导和文明劝导体验活动,以提升公众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