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交通事故且责任难以确定时,保险公司依然需履行其赔偿义务。即使责任归属未明,保险公司也会依据其保险合同,在赔偿限额内对受害者进行补偿。这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该条款强调了保险公司在事故中的责任保障。
交通事故责任的处理途径有以下两种:
首先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另一种则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协商成功后,双方应制作详细的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记录事故要素和责任归属。
协议书需包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信息、联系方式以及车辆信息等必要内容,协议达成后可自行赔偿或通过保险公司处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寻求人民调解或法律诉讼。
当事故事实难以确定时,如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或成因无法判定,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明确事故基本信息,告知当事人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期限。这样确保了各方权益的平衡与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