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往往会想到向保险公司索赔,以降低损失。然而,很多人对向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缺乏了解,导致索赔困难。下面我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交通事故理赔时限、是否需要自己先垫付等问题:
一、交通事故理赔时限为多长时间
1.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案后10天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解除合同。同样,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也规定,被保险人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向保险人申请赔偿,否则将失去索赔权利。
2. 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7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将失去索赔权利。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申请赔偿。
3. 对于轻微事故,如果双方能就责任达成一致,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一年诉讼时效。
4. 如果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
二、交通事故理赔自己要先垫付吗
1. 对方车主先修车,全责方车主再向保险公司核对金额并获取对方提供的相关材料。
2. 全责方车主向对方车主询问需要哪些单据、发票等材料,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给对方。
3. 对方车主提出的额外索赔费用,全责方可以选择忽略。如果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会报销,全责方可以先垫付。如果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全责方不必垫付。
4. 简而言之,非责任方的汽车车身受损,可利用车损险修自己的车,全责方先垫付,然后通过三者险修理对方车辆,定损完毕后,对方先垫付,然后找全责方报销,全责方再找保险公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