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机动车准备超车时,务必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提前开启左侧转向灯,同时利用远光灯与近光灯交替提醒前车。
在道路设置简单,如没有中心线或仅有一条行车道的情况下,如果后车发出超车信号,前车应谨慎评估安全状况,如有条件则应适当降低速度并向右让行。在完成超车过程中,确保正确切换远光灯以保持视野清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当机动车计划进行超车时,驾驶员应确保遵守以下步骤:
首先,开启左转向灯以向其他道路使用者表明意图。其次,适时切换远光灯和近光灯,以增强可见度和表明行动方向。必要时,也可以鸣笛以增加提醒。在特定情况下,如在无中心线或单行道上,如果前方车辆允许,应当适当减速并靠右让路,确保安全超车。
在实际驾驶中,如在科目三考试中,当听到“请超车”的语音提示后,学员需遵循规定,先开启左转向灯保持三秒,然后交替使用近光灯和远光灯,以表明超车需求,同时留意后视镜和周围交通情况,确保安全再进行操作。超车时的灯光运用不仅是法律规定,也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