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米轻型货车在2020年1月1日之后被纳入严格的超限超载管理政策,其载货总质量需符合不超过4.5吨的标准。
这些车辆由于结构特点,即承载力强但车身小,容易引发超载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对此类车辆的管理措施加强了。 关于绿色通道的政策,对于装载鲜活农产品且满足80%载重或车箱体积要求的4.2米货车,可享受免费通行。
但必须注意,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装载,否则仍需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否则将被视为超限超载。 对于超限超载的行为,根据《超限车辆运输行驶道路管理规定》,处理方式如下:
1. 车辆总质量未超过规定限值的,将立即放行。
2. 超过限值一吨以内的,给予警告后放行。
3. 超过限值一吨以上的,每超一吨将罚款500元,最高罚款额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