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的报废政策根据车辆类型和用途有所不同:
非营运小型和微型面包车通常没有固定年限,但建议车辆运行超过60万公里或零部件老化后考虑更换,以确保行车安全和性能。对于营运性面包车,如出租服务车辆,其强制报废年限分别为:中型8年、大型10年和大型出租面包车为12年。
按照法定规定,所有面包车在使用15年后必须执行强制报废程序,以确保交通安全和环境目标的实现。区分面包车的营运与非营运状态,主要依据机动车行驶证上注明的车辆用途。 法律对于不同类型面包车的报废年限有明确区分:非营运的9座以下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超过此年限则需要强制报废;而对于非营运的大型车辆,如9座以上汽车、旅游客车和货车,其强制报废年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