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他们将面临特定的约束措施,其中一项便是乘坐交通工具的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乘坐飞机,包括国际航班,这旨在维护司法权威并保障合法债务的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详细列出了被限制高消费行为,包括选择飞机头等舱、乘坐豪华交通工具以及出国旅游等。 对于是否允许失信被执行人出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存在多种情况可能导致不准出境,例如未结清民事案件、有刑事处罚记录等。对于个人和单位,都适用这些限制条件,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并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才可能获得出境许可。
在乘机过程中,旅客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以避免因不当行为而触犯法律,造成不良后果。在航空安全方面,《东京公约》赋予机长维护飞行安全的权力,当旅客的行为危及飞行安全时,机长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如果您有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或法律相关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