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质量通过整备质量、核定载质量以及乘员质量(按驾驶室内座椅数每座65公斤计算)相加得出。
其中,核定载质量以乘客座椅数乘以75公斤(包括行李)为标准,而总质量则包含整备质量、核定载质量和额外的65公斤。 铁路货车的容许载重量基于其标记载重量、允许增载量以及《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26条规定的2%上限。货物装载时必须不超过货车的容许载重量,以确保安全运输。 对于改装车辆,载质量的确定考虑因素包括发动机功率、底盘强度、轮胎承载力以及原车标准,取其中的最小值作为核定载质量;挂车的载质量则参考类似方法来设定。
额定载客量涉及车厢内座位数和额定站位数的总和,通常也称为客位数,其计算方法较为明确。 总质量包括货车自身的重量,以及车上人员和物品的总重量,而核定载质量则是指货车的最大载货能力。对于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需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并且不得与非鲜活产品混装,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