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程序如下:
当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时,单位代理人需携带车辆前往任意车管分所提出申请。驾驶人需在驾驶证核发地的车管所办理补发手续,但不允许跨区域补办,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和填写相关表格。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规定和监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的样式。 针对异地补领车辆号牌和行驶证,车主必须在机动车的登记地进行办理,如需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车主签名的业务委托书。
请注意,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仅限在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进行,不支持在线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