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法律对赔偿额度和责任范围做出了详细规定:
死亡伤残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限额为2000元。当被保险人无责任时,相应限额会有所降低。保险责任包括死亡赔偿、残疾赔偿、医疗费用补偿和财产损失补偿,涵盖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住宿费用、残疾赔偿金以及医疗费用如医药费、后续治疗费等。财产损失仅限于直接损失,不包含间接损失。
强制保险赔偿分为责任赔偿和非责任赔偿,总金额为122000元,非责任赔偿总额为12100元。无论事故责任如何,保险公司都会在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但若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如驾驶人无证驾驶或酒驾、被盗抢车辆肇事、故意事故等,保险公司可能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追偿。
此外,救助基金在超出强制保险限额或特定情况下,会先行垫付抢救费用,随后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所有这些规定均基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旨在保护受害人权益,确保在交通事故中得到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