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是,如果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会减少一年;如果是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则按五年计算。《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第一款第(五)项也明确规定了“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在选择受诉法院时,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法院管辖规定综合考虑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诉讼成本、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当地诉讼是否方便以及地方性保护等因素。因此,在计算死亡赔偿金时,应当根据死者户籍来选择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总之,死亡赔偿金的计算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来确定,并且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选择受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