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车辆经过无信号灯管理的人行横道时,若未能适当减速或在行人已过马路的情况下未停车礼让,会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并进行处罚。让我们深入了解这一监控机制如何识别和抓拍未礼让行人的行为:
电子监控装置在行人横道信号灯亮起时开始运行,通过在人行横道两侧各约一车道范围内的设置,创建了一个虚拟框。当行人处于这个区域内,系统会认为车辆存在潜在的危险行为,如在停车线外未减速或驶入。
监控会连续录制一段10秒左右的视频,并拍摄4张关键照片,其中包含行人、车辆在停车线内外的不同时态,以及违法车辆的清晰车牌照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的规定,所有机动车辆在人行横道应减速行驶,并在行人过马路时停车让行。在没有信号指示的道路上,车辆也应主动为行人让行。如果违反这些规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证据可能会导致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