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不同,处理电动车交通事故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交警部门会先勘查现场和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根据责任大小分配赔偿责任。
- 接下来,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依据进行索赔。
- 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会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 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责任判定情况
电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 机动车全责:如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机动车闯红灯等。
- 双方责任:如非机动车逆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这种情况责任分级较多,如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等。
- 双方无责:如交通意外事故等。
- 非机动车全责:如非机动车故意碰撞、剐蹭等。
- 私了或公断。
- 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 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 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 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 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 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 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 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应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 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 调解期满或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