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将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交通事故致死未履行和解协议是指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达成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虽然它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将交通事故调解书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对其效力进行审查,再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结果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可以不受调解书的约束,但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条款及具体案情对车主进行理赔。 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有两种情况需要考虑。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为十日,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最后,提醒每个机动车驾驶人要安全驾驶,遵循道路安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