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球环保进展,国Ⅴ排放标准与欧Ⅴ标准相当,后者于2009年9月1日在欧洲全面启用。
在中国,北京市在2012年酝酿采用国Ⅴ标准,以提升空气质量。实施这一标准意味着只有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才能在市场销售,旨在有效减少机动车对环境的影响。北京通过前瞻性措施,积极应对空气质量挑战。
国Ⅴ排放标准对应欧洲的第五阶段标准,欧Ⅴ于2009年9月在欧洲全面启用。北京在2012年规划了国Ⅴ的采用,此举措旨在严控机动车对环境的影响,提前执行国际标准。为配合新标准,北京市将同步提升燃油品质,使之满足国Ⅴ标准的要求。
国Ⅳ排放标准是机动车的第四阶段国家排放规范,关注的主要排放物有HC、NOx、CO以及PM等。技术革新如高效催化转化器、二次空气喷射系统和冷却废气再循环装置的应用,旨在有效控制并减少这些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其达到标准要求。
汽车排放标准是针对车辆尾气中诸如CO、HC+NOx、PM等有害气体含量的严格规定。北京市在2004年1月起,逐步将尾气排放标准从欧Ⅰ提升至欧Ⅱ,而在2008年则全面执行了欧Ⅲ标准,以期减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