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交通事故由一方当事人故意引起时,该当事人的责任将被认定为肇事者。
在这种情况下,遭受故意碰撞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他们的行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请注意,故意制造事故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当交通事故涉及一方当事人故意行为时,其法律地位会发生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导致事故,机动车一方将免除责任,无需承担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责任主要由故意造成事故的一方承担。保险公司会根据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提供赔偿,剩余部分的法律责任将按照过错比例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