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问题:
一、行人被车撞伤的责任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实行的是严格责任,即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想要免除或减轻责任,可以证明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造成的,或者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存在过错。
二、行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被撞死亡的处理 公民应该在人行道上行走,如果不在人行道上被车撞死,机动车方需要承担多少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但是,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
三、事故发生后可请求哪些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或其家属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因伤致残,还可以请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果造成死亡,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是最为关键的一个步骤,因为这涉及到后面的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