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当您的驾驶证被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车辆管理所将采取行动。在规定期限内,驾驶人需在十五日内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
完成学习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安排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考试。若考试结果合格,扣分将被清除,并将驾驶证发还给您。若考试未能通过,驾驶人需要继续学习并参加补考,直至合格为止。如若驾驶人选择不参加学习和考试,他们的驾驶证将被公告停止使用。
对于累计记分超过12分且达到两次或24分以上的驾驶人,车辆管理所还将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十日内,要求他们进行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技能测试。考试内容将基于驾驶人驾驶证上标注的最高准驾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