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当后车因前车遗落物品导致自身受损时,责任通常由前车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的规定,驾驶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与文明行车。装载的货物需在核准的载重范围内,不能超载,并需符合装载尺寸和要求,防止物品在行驶中脱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前车因装载不当导致的洒落或散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将被认定为责任方。
然而,特殊情况中,前车可能需负全责。例如,如果货物在高速公路上超载、超高运输,或者运输了非拆卸且不符合规定的物品,导致掉落造成损害,那么责任将全部由前车承担。
对于运输不易损坏的物品,应当遵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特定规定。在规定的运输条件下,以适当的速度和时间行驶,运输坚固的物品是可以的,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