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汽车报废后,车牌会被车管所收回。
当原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申请新购置机动车登记时,若希望继续使用原号牌,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机动车已注销;
2、原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3、原机动车已按照规定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
4、原机动车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且各项交通事故也都已处理完毕。此外,车辆报废后,车牌可以根据以下情况处理:车辆报废后,车牌可以由车主自行保留,也可以由车管所收回。
当汽车报废后,车管所会收回车牌。
若原车主想继续使用原号牌,需要先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然后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申请时需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