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圳全面推开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工作,通过自助处理机可以在深圳处理本省外市的交通违法,也可以在本省外市处理深圳的交通违法。在广东地区处理违章的条件是:
1、发生在广东地区的交通违法;
2、被处罚的驾驶员必须是广东公安机关核发的驾驶证;
3、被处罚的车辆号牌必须是广东公安机关核发的车辆号牌(即粤字头车牌)。
自助处理机可以处理的交通违法类型包括:
1、处罚在广东地区发生的被电子警察查处的罚款本金在200元(含)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
2、在深圳、广州、东莞地区发生的被电子警察查处的涉及记分且记分值在6分(含)以下,且罚款本金在200元(含)以下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不含扣车、扣证);
3、缴纳在广东地区发生的被执勤交警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
使用自助处理机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确认交通违法的驾驶证的持有人与缴纳罚款的银行卡的开卡人为同一人(即为同一身份证号码办理);
2、限制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进行违法行为处理;
3、驾驶证准驾车型与违法车辆的类型相符,且驾驶证可记分值大于违法记分值;
4、驾驶证在车管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码必须与驾驶人在终端设备上进行校验的手机号码一致;
5、确认交通违法,将自动绑定驾驶证与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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