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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下发进一步提升成品油消费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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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之家 新闻]  北京时间12月12日,财政部网站下发通知,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进一步提升成品油消费税,自12月13日起汽油和柴油每升分别调涨0.28元和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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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批准,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106号)通知规定自2014年12月13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自今年7月以来,国际油价大幅下滑,国内油价也随之接连下跌。在今年11月28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并对部分产品消费税进行调整,取消汽车轮胎等四个项目消费税。而今天,财政部再次下发通知进一步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文/汽车之家 耿源)

  更多阅读:

  财政部:成品油消费税整体上调0.12元
  //www.autohome.com.cn/news/201411/853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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