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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未产新能源车 30家车企遭工信部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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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之家 新闻]  9月3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对拟上报《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第1批)》企业清单进行公示的通知。共计30家新能源汽车企业由于12个月及以上未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被工信部特别公示,名单覆盖乘用车及商用车企业,华晨汽车、广汽本田、长安标致雪铁龙、长安铃木等耳熟能详的整车厂也在其中。

拟上报的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清单
序号企业名称
1天津天汽集团美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5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
6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7西虎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8湖南恒润汽车有限公司
9芜湖凯翼汽车有限公司
10天津市华夏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11山西皇城相府宇航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2沈阳森源艾思特福汽车有限公司
13牡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4中航爱维客汽车有限公司
15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
16宁波波导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7杭州越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18金华市时空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
19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20安徽冀东华夏专用车有限公司
21安徽天康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22普天新能源汽车(山东)有限公司
23中上汽车有限公司
24青岛海隆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5湖南恒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6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
27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8重庆五洲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9一汽(四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30四川国宏汽车有限公司

  按照《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12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工信部予以特别公示。经特别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恢复生产之前,工信部应当对其保持《准入审查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

  本批名单的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3日-9月9日,如果公示期间无异议,上述企业再次生产需要重新经过工信部核查,即再次核查生产企业的设计开发、生产、一致性保障、售后服务及安全保障等四方面能力。不能保持准入条件或破产的企业,将被撤销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

  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政策对整车企业的硬性要求,除了准入层面有动态调整机制(不生产就退出),双积分政策也在鞭策企业按比例生产新能源车。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7年度积分情况信息,2017年内68家上规模的乘用车企业中,仍有25家在新能源汽车方面零产出,其中就有这次公示的“0新能源车产出”的乘用车企业。(文/汽车之家 杜俊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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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政策法规 电动车车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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