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当前位置:
海南省:允许用户个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
马艾骏
原创 · 0浏览·2020-10-19 06:00关注
[汽车之家 行业] 海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明确满足相关条件的个人可申报安装自用充电桩等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

根据通知要求,住宅小区实行抄表到户的,自用充电桩用电报装由用户或其委托的经办人(含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公用充电桩用电报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企业提出申请。

住宅小区未实行抄表到户的,用户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安装自用充电桩需求,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企业,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安装公用充电桩,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桩运营企业提出申请。
通知还提出,各市县物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应指定专人配合做好勘查、选址、安装和验收等相关工作。对不按要求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无故阻挠或向用户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市县物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采用信用管理等措施,记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通报。(编译/汽车之家 马艾骏)
文章标签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举报/纠错
作者其他作品
扫码下载汽车之家App
© 2025 汽车之家 www.autohome.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00104号
京ICP备09113703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1055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公司名称: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68-5856
举报邮箱:jubao@autohome.com.cn
京ICP备09113703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1055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公司名称: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68-5856
举报邮箱:jubao@autohome.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