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之家 新能源]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集中发布了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推荐标准(GB/T 40429-2021)正式出台,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对促进自动驾驶产业的发展以及后续相关法规的制定起到积极作用。
《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单位包括了长安、广汽、吉利、东风、大众中国、宝马中国、福特中国等企业。该标准为《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规划的分类和编码类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规定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遵循的原则、分级要素、各级别定义和技术要求框架。
《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综合考量了动态驾驶任务、最小风险策略和设计运行范围等多个维度,将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划分为0-5级,目前常见的车道居中控制、自适应巡航控制等功能均属于1级驾驶自动化(部分驾驶辅)。具体的级别定义为:
0级驾驶自动化(应急辅助,emergency assistance)系统不能持续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但具备持续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1级驾驶自动化(部分驾驶辅助,partial driver assistance)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2级驾驶自动化(组合驾驶辅助,combined driver assistance)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conditionally automated driving)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
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highly automated driving)系统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并自动执行最小风险策略。
5级驾驶自动化(完全自动驾驶,fully automated driving)系统在任何可行驶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并自动执行最小风险策略。
国标还明确了各级别下驾驶员应承担的驾驶责任,0-2级的驾驶辅助功能使用中,系统辅助人类执行动态驾驶任务,驾驶主体仍为驾驶员;3-5级自动驾驶功能使用中,系统在设计运行条件下代替人类执行动态驾驶任务,驾驶主体是系统。比如在开启自适应巡航控制功能后,驾驶工作需要驾驶员与驾驶自动化系统共同完成,驾驶员还应承担突发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责任,并在需要时介入动态驾驶任务以确保车辆安全。国标对于驾驶责任的详细划分,也有利于增进消费者对自动驾驶技术的理解,改善滥用、误用现象,提升驾驶安全性。(文/汽车之家 孙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