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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德?路怒?有事好好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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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之家 互动话题]  开车多年,相信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路怒症”。有时可能是旁边车辆的加塞;有时可能是遇到对面车道的“远光狗”;还有的就是遇到一些白痴打电话慢吞吞地占着快车道……当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但也有人激动起来,可能做出些十分危险的事情……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路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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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说一说最近关注度特别高的昆山事件。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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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和查明的事实,本案中,死者刘海龙持刀行凶,于海明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侵害人刘海龙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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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件也是有小摩擦引发的大打出手。2018年4月9日,长沙公交212与宝马车同向并排行驶,由于高架桥当时正在修理。宝马车前方道路突然变窄,不知是公交司机未给宝马车避让还是宝马车强行变道,导致两车发生刮擦。其实本不是什么重大事故,但是路怒的宝马司机直接跑到了公交车上对公交司机大打出手。先是拳打,后宝马司机同伴上来后,两人更是对公交司机拳打脚踢,把公交司机上的乘客吓得哇哇大哭。宝马司机面临的将是刑事责任,本来一件很小的事情,非要争一时之长短,心宽路不就宽了。

    开车不免有一些压力,如果碰到遇到堵车或是在赶上班、约会、看病等情况下,很容易引起内心的不安与焦躁。从而对自己施加压力,产生路怒的行为。不过要嘱咐正在路上行驶的各位司机朋友们,开车在路上,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一定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小事儿和别人没完没了,毕竟这脑子一热,真是什么事儿都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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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妨自己进行一些调节如:听听音乐、深呼吸,可以在车上放一张全家福的照片等来给自己降降火。那么你碰到有路怒行为的司机你会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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