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之家 用车资讯] 今日起(2020年3月1日),公安部正式实施3项试点的新措施,即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以及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北京、天津、上海等16个省市第一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今日起,在试点城市,用户办理车辆登记、检验业务时,可以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检验标志和下载使用。此举是利用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以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免去粘贴的麻烦。
● 对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直接下载使用。如需领取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 对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等方式核查车辆检验状况。
● 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通过上述两个官方平台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同样的,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 对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 与此同时,公安部也鼓励相关行业部门在保险理赔、车辆租赁交易等领域广泛应用检验标志的电子凭证。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16城市第一批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在试点基础上,将加快全国推广应用。在试点期间,登记地为试点城市的机动车在当地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申领免检标志、补换领检验标志等业务后,均可以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如何出示电子凭证
● 在线出示,可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 离线出示,可提前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
● 打印出示时,可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
交通事故协商处理、车辆租赁也可使用电子凭证
发生可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在保险理赔时,可向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可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租赁机动车时,承租人可要求租赁公司提供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并通过App扫描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避免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可能造成的法律和安全风险。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也可以在二手车交易、车辆抵押等领域应用,群众企业可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