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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上牌免查验?5月1日新规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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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

  在过去,车主如果是在异地购车,想要将车辆在购车地注册登记及上牌,可能需要提前准备好居住证明等证件,这类材料申请起来虽然不是很麻烦,但肯定会浪费掉一些时间和精力。如今根据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中的规定,车主在异地购车上牌无需再提供居住证明等证件,使用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办理这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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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点需要注意,这项政策可以在没有实施小型客车总量调控的地区正常使用,但不适用类似北上广等实施小型客车总量调控的特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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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难看出,无论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还是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本质上都是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证明凭证,对于有需求的车主来说上牌更加便捷了。

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换装轮圈、保险杠、散热器面罩,以及加装行李架、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等情形,车主都可以在当地车管所进行审核查验,不再需要返回车辆登记地去验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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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项变动对于喜欢改装的朋友很友好,假如在异地有个口碑很好的改装店,开车过去将车辆改装一番,直接在当地就可以进行车辆信息变更,避免回程的路上遇到交管部门的检查,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除了以上所说的这些,同一人名下的两个车牌还可以进行互换,通俗点说就是A车上的A牌,可以换装到B车上去。只不过互换需要满足两辆机动车属于是非运营性质的车辆,同时要在同一辖区登记、号牌种类相同的条件,而且在一年内只能互换变更一次车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聊了这么久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政策变化,咱们也来回顾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这两者在今年的4月1就已经正式实施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和以往相比,优化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部分内容和项目,新增了轻型牵引挂车的增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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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独有偶的是,在新规定中也强调了“一证通考”、办理恢复驾驶资格考试业务跨省可办、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以及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这些和上文所说的基本都呼应上了。由此可以看出,未来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驾照申领等事宜,除了在流程、考试上的优化外,还将逐渐向简单快捷的线上办理方式转变。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中,相比以前减少了一次性记满12分的记分行为,并且在老版的基础上优化了记分梯次,以宽严相济的原则优化了记分分值和记分项。

  和以前相比新增的记分项有: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通俗点说就是顶包和买卖机动车驾驶证分数,处以记12分的处罚;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以及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两者均处以记6分的处罚;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记1分的处罚。

  想了解更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的信息。

戳下图回看—《今日起,这两项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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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从上述新政策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在当地或线上办理相应的手续,可以减少整个流程所需的时间,提高了办事的销量,对于那些有需求的群体来说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5月1日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也将正式实施,购买新车的朋友可以多多关注这一惠民政策。(文 汽车之家 李博文)

文章标签: 用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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