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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相关部门研究机动车排污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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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之家 资讯]  2009年2月1日,近日我们获悉北京市于今年将深入研究机动车排污费征收政策,但是目前尚无今年实施的具体消息发布,现今相关研究部门只是停留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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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目前本市的研究进度分析,机动车排污费征收标准主要包括两大因素:一是机动车排量大小;二是尾气排放标准高低,即国I、国II、国III、国IV标准等。而征收标准将由两大因素共同决定,即排量越大、尾气排放标准越低的,排污费越高;排量越小、尾气排放标准越高的,排污费越低。环保部门表示,机动车排污费征收办法制定后,将上报经审批再出台。实施前,还将适时召开听证会。

  参考资料:其实早在1998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现为国家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在杭州、郑州、吉林三城市进行总量排污收费试点工作。三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噪声污染列入收费标准,小型车辆每辆300元/年、中型车辆每辆500元/年、重型车辆每辆600元/年,摩托车、助动车50-100元/年。费用收取到200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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