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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关于《强制性标准制修订规划》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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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制性标准制修订规划》建议

汽车之家

『上汽集团总裁陈虹』

一、案由

  我国的汽车标准涉及节能、减排、安全、防盗等方面,其制修订工作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部委共同参与,具体日常工作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几十个分技术委员会承担,每年开展大量的汽车标准制修订研究工作,目前已经制修订了百余项强制性标准,在汽车产品管理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标准的制修订涉及部门和环节较多,一项标准特别是一些强制性标准的制修订经常出现不能按计划完成、发布后留给企业技术准备时间很短、不能准确地给企业一个清晰的技术提升和产品规划依据等问题,使企业规划遇到一定障碍。

  二、案据

  强制性标准属于技术法规的范畴,其制修订过程应该属于法规的制修订过程。国外的汽车技术法规有详细的规划,其制修订过程也是按照相应的程序,如:研究、制定、公开讨论、修改、发布、实施、监督、修订等过程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化程序进行的,各阶段都有公开的时间节点,特别是提前5-10年让企业知道未来车辆管理的重点和技术提升方向,并且留给企业足够的准备时间,确保了法规的顺利实施。如欧五/六排放法规,早在2003年左右开始酝酿,2006~2007就开始陆续正式发布,正式开始实施的时间从2009年开始,一直到2013年以后,前后相距十余年。

  提前近十年公布制定计划,发布之后留给企业3-4年的技术准备时间,在早期为企业产品中长期规划指明了方向,并为企业开展新技术研究提供了足够的空间,企业可有序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以避免发生在强制性标准颁布前会出现各种猜疑,在颁布后留给企业的准备时间非常短等情况。

  企业中长期产品规划经常变化,有时为了满足一项强制性标准而牵一发动全身,可能出现赶不上标准出台的情况,也会出现超前满足法规,而社会环境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就像国四排放标准,当企业的产品满足了标准要求后,市场上有很多地区却出现满足国四的燃油供给不上,给汽车产品使用带来了很大风险。

  三、方案

  虽然目前我国有《标准化法》指导标准和强制性标准的制修订,但是为了使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工作更加规范,我们更需要制定“强制性标准制修订程序”文件,以规范法规性技术文件的制修订过程,使得强制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能够面向社会和企业公开、透明地开展,对于标准形成的各个阶段进行定义和规范。

  同时建议制定《汽车强制性标准制修订规划》,对于目前的强制性标准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公开制修订的计划,并定期修正。此规划将是企业制定中长期产品规划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企业将按照计划充分应对法规的加严和竞争的环境,对于那些积极进行技术储备的企业也是一种鼓励和肯定。


编辑点评:

  涉及到汽车的相关法规,其制定、修改等工作,应该考虑到汽车工业的长期发展,如果各个管理部门不注意相关法规的可实施性,这无异于限制了汽车工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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