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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酒驾被判6个月拘役罚金4000元
何宽
原创 · 0浏览·2011-05-17 18:42关注
[汽车之家 资讯]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日一审宣判: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人民币。由此高晓松成为《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受到处罚的第一个“名人”。
事件回放:9日晚,酒后的高晓松驾车在东直门外大街一路口制造了连环追尾事故。他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43.04毫克,是醉驾标准(80毫克)的3倍多。11日,高晓松被警方刑事拘留。13日,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至东城区人民法院。
16日上午也就是昨日上午,北京东城区交通支队交警在法庭上向高晓松宣读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驾驶证,今后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驾车上路,此外高晓松还因为没有在有效期内更换新的驾照,被处1000元罚款。今天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将在东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16日上午,北京交管部门民警到东城区人民法院,向高晓松宣读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时,按照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当事人,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另外,由于高晓松被查获时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违法行为,对他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编译/汽车之家 何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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