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当前位置:
厦门市发布新能源汽车购车财政补贴办法
耿源
原创 · 0浏览·2015-05-07 10:43关注
[汽车之家 新闻] 5月4日,厦门市经信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台《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本办法实施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办法规定厦门市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按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的比例确定补贴标准。

福建省厦门市规定,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在厦门市销售并上牌的,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并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80%,享受地方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所有权3年内不得向市外用户转移。
另外,厦门市对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市财政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信息来源:第一电动网;编译/汽车之家 耿源)
更多阅读:
财政部发布未来5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http://www.autohome.com.cn/news/201504/871108.html
文章标签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举报/纠错
作者其他作品
扫码下载汽车之家App
© 2025 汽车之家 www.autohome.com.cn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00104号
京ICP备09113703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1055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公司名称: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68-5856
举报邮箱:jubao@autohome.com.cn
京ICP备09113703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1055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公司名称: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68-5856
举报邮箱:jubao@autohome.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