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车闻中心 行业政策 正文

海南自贸港对进口新能源小客车免征关税

收藏 (0条) 举报/纠错 向编辑提问

  [汽车之家 资讯]  日前,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通知对9座及以下混合动力小客车(可插电)等22项商品实施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根据通知规划,受益车型包含奥迪A8L 60 TFSle、奔驰S 450 e L、奔驰GLE 350 e、宝马XM(参数|询价)、保时捷Cayenne E-Hybrid、保时捷Panamera 4 E-Hybrid等。具体细则如下:

奔驰(进口) 奔驰S级新能源 2023款 S 450 e L 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

奔驰(进口) 奔驰GLE新能源 2023款 GLE 350 e 4MATIC

保时捷 Panamera新能源 2023款 改款 Panamera 4 E-Hybrid 铂金版 2.9T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大压力测试力度,现就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汽车之家

  一、进口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机坪客车、全地形车、9座及以下混合动力小客车(可插电)等22项商品(见附件),按照本通知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上述22项商品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入籍,按照交通运输、民航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开展营运,并接受监管。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9座及以下混合动力小客车(可插电),可从事往来内地的客、货运输作业,始发地及目的地至少一端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在内地停留时间每年累计不超过120天,其中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到内地“点对点”、“即往即返”的客、货车不受天数限制。机坪客车、全地形车营运范围为海南自由贸易港。

  违反上述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补缴相关进口税款。

  三、上述22项商品的适用主体、税收政策、管理措施等其他规定,继续执行财关税〔2020〕54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的有关规定。

  四、请海南省商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根据本通知,调整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明确新增商品进口后登记、入籍、营运、监管、违规处置标准等要求,防止“零关税”商品挪作他用。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海南自贸港对进口新能源小客车免征关税 汽车之家
查看同类文章:
行业政策
更多精彩内容:
产品解读
行业视角
新车现已到店
向编辑秦超提问
文章标签: 行业政策
收藏
+1
+1
发表我的评论
您认为文章写的好么:
评价内容: 修改 本文共有 4 个网友评价,其中100.00%好评,0%差评。
评价理由:语句不通/文章阅读困难
0/5000字 提 交 同步到:
最新文章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