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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报废损失怎么税前扣除

2024-10-10 15:12 发布

关于存货报废损失的税前扣除问题,我们来探讨一下:

首先,企业如果遇到因产品更新导致的存货报废,这是一种正常经营中的管理问题。根据《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这样的损失确实需要进行审批处理,以确保符合税法要求。根据管理办法,企业可以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税前扣除:

  • 1. 售出或转让资产造成的损失,如过时的库存材料。
  • 2. 存货的正常损耗,包括自然损耗和销售过程中的损失。
  • 3. 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当达到使用寿命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的资产处理。
  • 4.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正常死亡,如农场的牲畜或植物死亡。
  • 5. 金融产品交易中的损失,如股票、债券或衍生产品的交易损失。
  • 6. 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其他无需税务机关批准的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的损失不在上述六个范围之内,必须获得税务机关的批准后,才能在税前进行扣除。因此,对于你们公司的具体操作,应遵循税法要求,确保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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