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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票盖章规定详解

2024-10-19 16:49 发布

在购车过程中,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机动车发票的盖章规范如下:

1. 发票联

作为购车单位的付款凭证,第1联发票联采用棕色印色,这是必不可少的一联。

2. 抵扣联

作为扣税的重要依据,第2联抵扣联采用绿色印色,持有者可以用于税务抵扣。

3. 报税联

这一联用于车购税征收,第3联报税联以紫色印色呈现,由相关征收单位留存。

4. 注册登记联

对于车辆登记,第4联蓝色的注册登记联是车辆登记单位的必要文件。

5. 记账联

作为销货单位的记账依据,第5联记账联印有红色,供单位内部管理使用。

6. 存根联

最后,第6联存根联以黑色印色保留,供销货单位存档备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479号),从2006年8月1日起,所有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联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而抵扣联和报税联则不得额外盖章,以维护发票的原始性和权威性。

确保每一联发票的完整性和正确使用,对个人和企业的财务安全至关重要,遵守相关规定是每个购车者和商家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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