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包有效期内,新车出现问题可以进行换车。具体规定如下:如果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或者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换车的时间期限为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此外,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