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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未签字怎么办?

2024-11-15 06:44 发布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详细记录了事故的经过和责任认定。然而,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或者没有签字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证据及成因分析,以及当事人导致事故的过错和责任。此外,认定书还应注明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和日期。

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由办案民警签名或盖章,并且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认定书应当分别送达给各个当事人,并告知他们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或未签字,当事人应该尽快联系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补发或重新签字。通常情况下,交警部门会根据情况重新制作认定书,并将新的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和材料,例如事故现场照片、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交警部门作为参考。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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