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期限是十日,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之日起计算。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也应在十日内完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
如果需要进行检验或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旦制作完成,其有效期并不是固定的时间,而是从制作完成之日开始生效。具体有效期则根据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而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期限通常与诉讼时效等相关。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遇到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及时联系专业的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咨询机构。
当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如果对方不来处理,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当事人应尝试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对方,明确告知其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并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对方仍然拒绝配合,当事人可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即使对方不在
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情况,了解相关的法律救济渠道至关重要。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时,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然而,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个关键步骤,它明确了事故中的责任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事故发生后,交警会进行现场调查,并在调查之日起的10天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