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运营车8-15年强制报废。尽管国家尚未为新能源车推出专门的报废政策,但其报废规定与传统燃油运营汽车一致。
具体报废年限如下: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2年。
公交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5年。
微型营运货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轻型和大型营运货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
机动车报废的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需要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
2、车主需要到登记受理岗申请。对于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相关部门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于未达报废年限但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车辆,会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需要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并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会对车辆进行查验,确认符合报废标准后进行解体,并拍照记录。其中,发动机需与车辆分离,缸体需打碎,车架需割断。
5、车主需要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前往机动车查验岗进行核对并签字,然后回收车辆的牌证,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