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应使用转向灯的情形有转弯、掉头、并线、起步和停车。转向灯是机动车辆在转向时开启的重要指示灯,它能有效提示其他车辆及行人注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按照以下规定使用转向灯:
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在具体情况下,使用转向灯的规则如下:
1、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2、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3、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时,应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4、进入环岛时无需打转向灯,但驶离环岛时应打右转向灯,以提醒后方及对向车辆。
5、掉头时需要打左转向灯,因为掉头通常是向左拐。
总之,正确使用转向灯不仅能保障行车安全,还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驾驶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转向灯在需要时被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