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车辆的报废时间会受到不同类型和用途的影响。一般情况下,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而微型载货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2年,重型载货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对于营运大巴车,使用年限为10年,到期后强制报废。此外,若运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申请继续使用,可按照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期限最多不超过4年,延长期间需每年进行四次定期检验。
值得注意的是,运营的出租车也属于营运车辆。由于出租车每天都在行驶,因此其报废标准是按照行驶里程来计算的。一般情况下,出租车一年能跑十万公里,只要达到60万公里就会强制报废。而对于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满8年后退出经营,其使用性质应变更为“非运营机动车”,此时无强制报废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