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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电动车政策中对电池回收利用有哪些要求?

2025-01-06 19:59 发布

国务院在电动车政策中对电池回收利用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旨在确保电池的合理处置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首先,国务院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着力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此举旨在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因电池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

其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其中特别强调加强新能源车动力电池的溯源管理,确保每一颗电池都有据可查。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也明确要求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规范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梯次利用。

工信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指南及修订行业规范条件,以进一步规范电池回收利用市场。例如,《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将明确各环节参与主体的责任及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此外,《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指南》则明确了回收体系建设的原则、模式和要求,确保回收工作有序进行。

为了实现应收尽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工信部修订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鼓励有能力的正规企业承担起电动自行车老旧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的责任。

各地也在通过立法等形式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的监管,例如湖北、广东等地出台了相关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更换、回收、处置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过这些政策和措施,国务院和各地政府正致力于构建一个完善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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