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流程如下: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拨打122报警,交警将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同时询问当事人及证人,并制作详细的现场勘查笔录。
如果现场调查无法确定责任,需要进一步进行检验、鉴定。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结束后3日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通常,检验、鉴定应在20日内完成,若超过20日需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的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一般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结束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如果需要检验、鉴定,则在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认定书。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交通管理部门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逃逸人和车辆尚未被查获,但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认定书。
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申请书后3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受理后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只能申请一次。
当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如果对方不来处理,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当事人应尝试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对方,明确告知其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并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对方仍然拒绝配合,当事人可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即使对方不在
面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情况,了解相关的法律救济渠道至关重要。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时,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然而,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个关键步骤,它明确了事故中的责任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事故发生后,交警会进行现场调查,并在调查之日起的10天内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