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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是许多人都关心的问题。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当事人必须在三日内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必须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人可以是事故任何一方,只要对认定书有异议就能申请。申请时间从收到认定书的次日起计算,期限为三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超过期限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直接起诉。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件,如果有委托人,则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件和委托书,以及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不同地区可能需要提交或查看原件,因此最好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地点通常为上级交警部门,一般为市级交通警察支队。法定复核时间为30日,通常在25日左右完成。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办法。交警队收到复核材料后,如果符合规定将受理,不符合的将告知不受理或一次性补正。受理后,原交警队将移交卷宗,负责复核的人员将出具复核决定。

办理结果有三种:维持原认定,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撤销认定,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直接更改责任比例,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撰写复核申请书时,需要围绕认定书应被撤销的法定情形,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责任划分入手提出异议。如果对复核结论仍不认可,可以不再申请复核,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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