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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质量问题出现时可以要求退车?

2025-02-24 14:04 发布

当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情况要求退车:

首先,在汽车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如果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其主要零部件,消费者可以凭借购车发票和三包凭证选择退车。

其次,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如果汽车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等严重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车。不过,如果是因为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问题,只能免费更换相关部件,不能退车。

另外,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可以要求退车。

再者,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了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也可以要求退车。

同时,如果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了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也可以要求退车。

此外,如果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退车。

当消费者依照规定要求退车时,销售者应当自收到相关要求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为消费者完成退车,并出具退车证明。若无法按时完成,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退车时,销售者还应当赔偿消费者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在某些情况下退换车需要给4S店支付一定的使用补偿费,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使用补偿费=购车价格×补偿系数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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