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坡转弯掉头的情况下,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遇到以下特殊情形时,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也需控制在每小时30公里以内,其中拖拉机、电瓶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为了确保驾驶安全,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当遇到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或前车为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时,不得超车;
2、在超车过程中,如果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不得超车;
3、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或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地方,不得超车;
4、机动车在超车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鸣喇叭,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被超车辆的左侧超越,并在与被超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在快车道上行驶的车辆遇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应变更到慢车道让行;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前车遇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