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的车辆一般情况下是属于承租方的。如果在出售的时候没有办理物权转移登记的手续,没有实施物理上的交付动作,但是承租方与出租房之间的约定的条款的买卖协议生效的时候,车辆的物权会转移给承租方。这一规定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根据该条款,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可以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由当事人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合同因违约解除,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今天,我们将带您深入了解“汽车融资租赁”。这个词可能听起来有些复杂,但其实它涉及的是一个非常实用的金融服务。 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集融资和融物于一体的模式,其中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需求,从厂家购买汽车,然后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且承租人需要支付
售后回租业务模式是承租人将租赁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使用。按照合同约定,出租人在融资租赁期间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而承租人则需支付租金。 机动车售后回租业务中存在多种登记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
今天,汽车金融圈里热议的话题是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涉及奔驰租赁与毛某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经过二审审理,法院最终裁定该合同为名为租赁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这一裁决具有不可置疑的法律效力。因此,汽车金融人士需要深入了解汽车融资租赁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