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侧两车道是指从左往右数,第一条和第二条车道。这两条车道被称为两车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如果道路上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的机动车道,左侧车道被视为快速车道,右侧车道则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如果没有达到快速车道规定速度,应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行驶在最右侧车道。如果道路上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则应按照标志标明的速度行驶。当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要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的机动车道时,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其他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根据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如果道路上没有限速标志或标线,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上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城市道路上的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上不得超过每小时70公里。